一、招聘岗位2020年宁强县县及县以下医疗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共计25名(具体见附件)。
二、招聘对象和条件(一)招聘对象2020年应届或往届未就业医学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。(二)应聘人员基本条件1、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,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;2、遵纪守法、品行端正;3、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、文化程度和业务能力;4、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;5、年龄为18周岁以上,35周岁以下(1984年1月11日至2002年1月10日期间出生的);6、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。(三)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1、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;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、政纪处分的;2、曾在公务员招录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;3、现役军人和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,以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的;4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需要回避的;5、招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;6、失信被执行人;7、法律、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。
三、招聘的方法步骤(一)招聘公告本次招聘在宁强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公告。(二)报名本次招聘设西安、宁强两个报名点。1、西安:2020年1月11日(星期六)9:00-16:00,在中国西安人才市场(西安市长安北路14号省体育场北区)招聘会现场。2、宁强:2020年1月11日(星期六)上午9:00——12:00,下午2:00——17:00,在宁强县卫生健康局人事股。(三)初审报名需持以下证件和材料(除身份证外,其他原件报名时原件复印件一并留下,待考生结束本次招聘时退还):1、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持所在学校签注意见的《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》原件及复印件和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协议书》一式三份原件及复印件;往届未就业毕业生持《毕业证》、《学位证》、《报到证》原件及复印件;2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;3、学信网证明或学籍证明;4、考生本人近期免冠彩色小二寸照片2张;5、岗位条件要求须提交的其他证件材料(执业证、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)。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。报名表内容经应聘人员本人签字,对审查通过后的信息不得变更,若应聘人员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,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。凡弄虚作假的,一经查实,即取消报名、考试及聘用资格。(四)准考证发放通过初审人员于2020年2月19日下午2:00——6:00在宁强县卫生健康局人事股领取准考证。(五)考试1、笔试。考试范围为医疗卫生类知识(E类),包含职业能力倾向测验、综合应用能力相关内容,总分为100分。符合招聘条件的报名人员统一参加笔试,报考人员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(专业与所报岗位专业一致)免笔试,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。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。笔试时间:2020年2月20日上午9:00—11:00。具体地点及考场安排详见准考证。笔试成绩在宁强县人民政府网公布,应聘人员可登陆查询。考生对缺考、违纪和零分三种情形以及笔试成绩有异议的,可在发布笔试成绩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,由应聘人员本人向宁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当面提交复核申请。2、面试。①参加面试人员确定办法:根据考生笔试成绩,按照各职位(学科专业)公布招聘计划数1:3的比例,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。末位成绩并列的,一并进入面试。对于招聘计划数与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人数未达到1:3比例的紧缺专业招聘岗位,应聘人员笔试成绩达到全体参加应聘考试人员平均分数及以上者,可以参加面试。以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报名的直接进入面试。②面试总分为100分,主要内容为对仪容仪表、逻辑思维能力、语言表达能力、综合分析能力进行测试。③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,并由应聘人员签字确认。3、考试总成绩计算办法:考试总成绩=笔试成绩×60% 面试成绩×40%。计算笔试成绩、面试成绩、考试总成绩时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,不实行四舍五入。4、确定并公布参加体检人员名单:各岗位按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,按照与岗位招聘计划1: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。考试总成绩相同者,依次以学历高者、具有执业资格者、本县生源者、笔试成绩高者确定排名顺序。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,不得进入体检。(六)体检体检标准参照《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(试行)》及有关规定执行。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,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,复查只进行一次,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。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、地点参加体检的,视为自愿放弃。体检不合格的,取消应聘资格。体检时间、地点以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宁强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,费用自理。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,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,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员体检。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资格复审。(七)复审(考察)对体检合格人员的资格复审由宁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、宁强县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,并进行考察工作。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、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、业务能力等。复审考察不合格的,取消应聘资格。因应聘人员放弃或复审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,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,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员体检。对体检合格者,再进行复审考察。(八)公示根据考试、体检、复审(考察)结果,签订服务协议并确定拟聘人员。同时,在汉中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拟聘人员名单。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。(九)聘用公示期满后,对合格人员办理聘用手续。新聘用人员凭招聘通知书,办理人事、户籍迁移等有关手续,不再办理派遣、调动手续。新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产生的纠纷或其他与聘用无关的事项,由本人负责。聘用后,县天津医院、县中医医院考生第一年统一下派到镇办卫生院见习锻炼,不服从安排和管理的取消聘用资格。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。试用期限按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》和《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》(陕人发[2006]19号)规定执行。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,予以正式聘用,不合格的,取消聘用。
四、纪律要求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公平、公正,招聘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规定和招聘程序,规范操作,自觉接受社会及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。应聘人员报名、初审、笔试、面试、体检、复审、考察等环节提交的有关信息、资料应全面、准确、有效,对信息、资料的真实性作出承诺。对公开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,按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》等予以处理。构成犯罪的,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。
五、重要提示(一)应聘人员应仔细查阅招聘岗位资格条件,谨慎选择报考岗位;对于因应聘人员误报、误审进入笔试环节的,将对该应聘人员的成绩按无效处理。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,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,既有报名时、面试前的审查,也包括复审、考察、公示,以及聘用审批等监督。应聘人员应关注汉中市及宁强县人民政府网站有关公告信息,避免错过相关时间节点的招聘工作。(二)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由宁强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。(三)本次招聘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,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,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,切勿上当受骗。咨询电话:宁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916—4220139宁强县卫生健康局0916—4226680附件:2020年宁强县县及县以下医疗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岗位表。更多最新医学人才招聘资讯请关注高才医学微信公众号(微信号:yxrcjob)。www.nq.gov.cn/gk/gk10/gk1002/44295.htm
*正规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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